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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86-8-17_A/2018-0802004 发布机构 腾冲市荷花镇
公开目录 社会保障 发布日期 2018-08-02 17: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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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城乡临时救助申请指南
    1.办理依据:《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2.办理部门:荷花镇人民政府民政办 
    3.办理地点:腾冲市荷花镇为民服务中心 
    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30 
    5.办理时限:自镇人民政府正式受理申请之日起,所需时间为25个工作日 
    6.办理条件: 
    ①因火灾、溺水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②因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案件终结后,造成当事人及其家庭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 
    ③因家庭成员突发重特大疾病,连续3个月月均支出的重特大疾病医药费自付费用达家庭人均月收入的3倍及以上,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 
    ④因基本生活费、基本医药费和子女基本教育费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月人均生活必需支出连续3个月达家庭人均月收入的3倍及以上,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或个人; 
    ⑤符合县级以上政府有关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或个人。 
    7.办理程序:本人提出申请→社区提出意见签章→民政办调查审核→镇人民政府审核→发放救助资金。 
    8.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申请书、个人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