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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86-8-17_A/2018-0802005 发布机构 腾冲市荷花镇
公开目录 社会保障 发布日期 2018-08-02 17: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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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城乡医疗救助申请指南
    1.办理依据:《云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2.办理部门:荷花镇人民政府民政办
    3.办理地点:腾冲市荷花镇为民服务中心
    4.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7:30
    5.办理时限:自镇人民政府正式受理申请之日起至市民政局办理审核审批手续,期间所需时间为45个工作日
    6.办理条件:
    ①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②特困供养人员;
    ③80岁以上的困难高龄老人及其它特殊困难群众;
    ④重度残疾人以及其他因患重特大疾病难以支付医疗费用且家庭贫困的人员。 
    7.办理程序:持医疗单位收费单据提出申请→社区提出意见→民政办审查→镇人民政府或县民政局审核→领取救助(注:“一站式”医疗救助直接在定点医院办理,市级救助在市民政局办理,各种医疗救助类别不重复救助。)
    8.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医疗单位收费发票、医疗保险及其他保险报销凭证、病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证、个人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