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97-2-10_Z/2017-0424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清水镇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08-08 13:4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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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省政府、保山市委市政府和腾冲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全民动员动手,社会广泛参与,集中力量实施“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拆除违章建筑”综合行动, 不断巩固美丽清水建设工作成果,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办法和措施,使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有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 基本原则
(一)村社主体,整体推进。各村(社区)为本辖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统一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集中统一组织实施。
(二)点面结合,分层推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既要抓面、改变整体面貌,又要抓住重点、突出改造重点部位。既要实现普遍推进、全面达标,又要改善提升一批重点村寨、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三)广泛发动,全民动手。广泛动员党员干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分发挥党组织带头和引领作用,发挥农民群众自我建设、自我投入、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投工投劳,依靠自己的力量,建设美好家园。
(四)建立队伍,完善制度。从长远建设需要出发,以村庄为单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有条件的村庄要建立环境卫生管理队伍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三、整治标准
按照“一年重点治理,两年初见成效,三年巩固提高,四年规范管理,五年大见成效”的总体要求,在全乡农村实施以“七改三清一拆”为主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经过五年的努力,实现以下目标。
(一)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基本实现农村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用水净化、环境洁化、庭院美化的目标,力争50%以上的村庄实现亮化。
(二)乡村环境更加整洁。通过实施“六清除”(清除垃圾、清除柴垛、清除粪堆、清除杂草、清除路障、清除残垣断壁),集中“治七乱”(治乱搭乱建、治乱堆乱放、治乱涂乱画、治乱扔乱倒、治乱停乱摆、治乱拉乱挂、治乱排乱用),实现“三无”(无卫生死角、无乱堆杂物、无脏乱差现象),“两治”(公路沿线环境、中小河流水环境得到有效整治),“一美”(农村环境整洁优美,可视范围无明显脏乱差和因取土、采砂、采石导致的山体暴露现象)。
(三)管理运行更加规范。以遵纪守法、卫生整洁、文明诚信为重点,进一步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做到乡村环境综合整治管理“三落实”(整治管理制度落实、检查评比制度落实、考核奖罚制度落实),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形成长效机制。
四、具体任务
紧紧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全力推进“七改三清一拆”行动,全面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一)全面开展“七改”工作
1.改路:一是对乡村道路、集市街道进行全面维修改造,做到主街硬化,路面平整,安全畅通,路况良好,到2017年实现通村公路全部硬化,2018年30户以上自然村基本实现通村道路硬化。二是强化路面保洁,疏通边沟,整治占用乡村道路晾晒、堆放等现象,做到公路沿线无建筑垃圾、无生活垃圾、无白色垃圾。三是村庄道路建设要充分与村庄风貌格局、田园风光相协调,路面突出乡土化、生态化、营造曲径通幽、乡间小道的意境。
2.改房:一是强化规划引领,按照“传统建筑现代化、现代建筑本地化、居住条件人性化”的要求,结合区域特色,做好风貌管控,科学设计农村房屋建筑模式,引导农户宜改则改、宜建则建,依法依规推进新民居建设不出现风貌、高度不协调的建筑。二是新建、翻建和改建的村民住宅严禁使用彩色琉璃瓦、彩色面砖,大面积玻璃幕墙,屋顶搭建彩钢瓦等行为。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引导群众不涂墙粉墙,除厨房和卫生间外,减少瓷砖、铝合金等建材使用量。
3.改水:一是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积极开展节约用水、计划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二是因地制宜、科学有序推进农村集中连片供水,巩固提升人畜饮水工程,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体系,保证水质达标与饮水安全,供水满足用水水量和水质要求,让全乡农村居民能喝上干净水、放心水。
4.改电:一是以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为契机,科学合理规划布局农村电网、通讯网。二是整合电力、电信、移动、联通、广电等部门资源,拿出切实可行方案,加大农村蜘蛛网式的供电、通讯网络整改力度,实现农村电网、通讯网的有序规范架设安装。
5.改圈:做好人畜分离工作,加快卫生圈舍建设,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业发展,合理划定禁养区、限养区,采取有效措施对畜禽粪便、污水、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6.改厕:实施农村户用厕所改造,推广卫生厕所进室内。在人口集中的村寨集镇、具有乡村旅游发展潜力村寨增建公厕,清除农村露天粪坑、简易茅厕,逐步改善入厕环境,采用化粪池式、沼气池式厕所对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
7.改灶:加大以电代柴、天燃气推广使用力度,引导农户科学有序改造传统灶台,减少木材消耗,降低烟尘排放,提升生活质量。
(二)全力推进“三清”工作
1.清洁水源:一是严格执行“河长制”和重点监控农村私自倒放的垃圾点,加强水质监测,开展河道保洁工作,重点加强热海河、陈家大沟及各类水库的水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全面清理河道沟塘有害水生植物、垃圾和漂浮物,做到河道无淤积,无污染物直接排入,水面无杂物,河岸无垃圾,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二是加强集镇、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村庄排污体系,实现农村污水合理排放。
2.清洁田园:一是实施全民控塑工程,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力,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严格执行农用地膜、农药、化肥使用标准,合理处置农药化肥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逐步建立废弃农膜回收处理机制,减少农业自身导致的污染,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强化秸秆禁烧监管,大力推广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3.清洁家园:一是认真落实《中共腾冲市委办公室、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清洁家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腾办发〔2016〕28号)精神,以整治脏乱差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持续实施清除垃圾、清除柴垛、清除粪堆、清除杂草、清除路障、清除残垣断壁,集中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涂乱画、乱扔乱倒、乱停乱摆、乱拉乱挂、乱排乱用为主的村容村貌整治行动,进一步深化“户集村收乡镇处理”农村垃圾处置模式,不留卫生死角,保持村庄干净整洁。二是加快绿化、美化、亮化、休闲场所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村庄服务功能。三是严格落实《中共腾冲市委办公室、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快殡葬改革配套设施建设,强化政策执行力度,到2017年主要干线可视范围内看不见坟墓及殡葬服务设施。四是改造太阳能装置,结合腾冲建筑风格,逐步推广平板式太阳能,优化太阳能装置或采取措施对太阳能进行有效遮挡。
(三)强力实施“一拆”工作。一是认真按照《中共腾冲市委办公室、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公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腾办发〔2016〕29号)精神,重点拆除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范围内违法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二是建立土地违法巡查制度,大力开展矿山、非法挖砂采石、采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私挖滥采、擅自占用土地进行建设,借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畜牧业养殖、农家乐等为名,非法圈占耕地进行的各类非农建设。三是依法有序对集镇、蔺家寨、镇邑关、三家村村中寨、虞家营等传统村落内的非法建筑物进行拆除,引导群众有序拆除彩钢瓦等建筑物。
五、奖惩结合,强化考核,全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为全面贯彻落实清水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倡导文明卫生生活,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以下奖惩措施。
(一)明确责任人。各挂钩村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各包村联组干部为各组的环境综合整治督促责任人。
(二)奖惩制度
1.以村(社区)为单位,将“七改三清一拆”环境综合整治纳入各村(社区)、挂钩领导、挂钩干部职工的年终考核中;
2.实行通报制度。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懈怠、放松、环境整治无成效的责任单位、部门,实施通报批评,一次通报扣除考核成绩10分。
(三)奖惩方式
清水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奖惩制度,以年末考核成绩为最终奖惩依据。
1.考核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80分以下的村(社区)、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2.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村(社区)、单位,在年终综合考核中,按考核次数,一次扣除第一责任人5分、直接责任人5分、督促责任人5分分值,直到扣完为止。
3.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村(社区),取消新农村建设、新型社区建设、美丽村庄建设、危房改造、安全人饮、农田水利等项目申报资格。
4.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在年终综合考核中,按考核次数,一次奖励第一责任人5分、直接责任人、督促责任人5分的考核分值。
5.挂片领导考核得分按片区平均分计算,奖惩分值与第一责任人相同;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7月1日—7月31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及职责分工,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8月1日—2017年7月31日)。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按照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原则,在集中力量建成一个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同时,重点对村庄集市,具有清水特质的乡村旅游村寨,乡村道路5米范围内违法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中小河流进行重点综合整治。全面开展道路、河道、村寨垃圾清理大行动,对路面及两侧的垃圾、堆积物、乱搭乱建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整治;对河面的漂浮物、河岸的垃圾彻底打捞和清理;对村庄的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和农户房前屋后的积存垃圾、乱堆乱放、卫生死角全方位地进行清理和整理。2017年,以检查通过的示范村为标准,逐步推进,初见成效,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改善提升。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8月—2020年12月)。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精细化、科学化、长效化管理机制。逐村逐户开展督促检查,坚持做到一月一检查,一月一通报。对尚未达标的项目,要严格措施,狠抓整改,切实解决整治重点、难点问题,扩大巩固整治成果,使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走上程序化、经常化、制度化。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鲁孟浦 乡党委书记
副 组 长:金本辉 党委副书记、乡长
蔺应周 乡人大主席
成 员:普亚增 党委副书记
董诗晓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尹昭恒 党委委员、副乡长
李会开 副乡长
李加伦 副乡长
李时勇 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劳学全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尹可雄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赵 勇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各站所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由普亚增兼任办公室主任,尹昭恒、李会开、李加伦、李时勇、劳学全、尹可雄、 赵 勇任办公室副主任,根据需要从相关站所抽调,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7个工作小组:
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7个工作小组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分工不分家,形成专项治理的整体合力。
1.文明创建组:由普亚增任组长,尹可雄、赵勇任副组长,突出“教育”、“实践”两个关键环节,注重落细、落小、落实,广泛开展文明村(社区)、卫生村(社区)、卫生单位、最美庭院评选及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卫生活动,扎实开展“党建示范路”创建活动;利用校园“小手牵大手”、书画展、文艺汇演、“争做文明小卫士”、“劳动主题实践”“环保主题班会”等活动广泛宣传普及文明礼仪和健康卫生知识,引导群众自觉革除“七乱”陋习,不参与封建迷信、黄赌毒,不大操大办等活动,形成讲文明、重品行、守纪律、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气。
2. “七改”工作整治组:由普亚增任组长,尹昭恒、李会开、李加伦、劳学全任副组长。乡项目办牵头,财政所、卫生院、水务站、宣传办、集镇办、供电站、国土所及各村(社区)配合,负责做好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等工作。
3. “三清”工作整治组:由蔺应周任组长,尹昭恒、李会开、劳学全、尹可雄任副组长,乡集镇监察中队牵头,市场所、水利站、交管站、派出所、中心校、林业站、农科站、水务站、国土所及各村(社区)配合。负责河道治理、污水处置、全民控塑工程、秸秆禁烧、“六清除”、“治七乱”、“三无”、“两治” 监管整治工作及公路可视范围因取土、采砂、采石导致的山体暴露,墓地绿化治理等工作。
4.“一拆”工作整治组:由金本辉任组长,尹昭恒、李会开、李时勇、劳学全任副组长,乡集镇监察中队牵头,财政所、民政办、交管站、派出所、林业站、农科站、水务站、国土所、市场监管所及各村(社区)配合,负责拆除集镇,热海路、机场路、机场路岔路至集镇公路沿线10米范围内、乡村道路5米范围内违法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开展矿山、非法挖砂采石、采土整治行动,非法圈占耕地进行的各类非农建设等工作。
5.考核督导组:由李会开任组长,尹昭恒、李加伦、劳学全任副组长,乡集镇监察中队牵头,交管站、林业站、农科站、水务站、国土所、市场监管所配合,负责制定及细化《清水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检查考核表》,以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每季度对各村(社区)、各单位考核。
6. 信访维稳组:由普亚增任组长,李时勇任副组长,综治办牵头,司法所、派出所及各村(社区)配合,负责处理因专项整治工作引发的突发事件和各种矛盾纠纷。
7.宣传报道组:由赵勇任组长,宣传办牵头,办公室,各部门,各村(社区)配合,负责创卫工作的宣传、标语制作、及时报道各组创卫工作开展情况,提高群众对创卫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并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乡上下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争创“国家卫生城市”的良好氛围。
八、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挂钩村(社区)的乡级领导负责指导督促挂钩村(社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七改三清一拆”主要整治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负责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开展好相关工作。每个村(社区)确定1—2个示范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并于2016年8月30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村(社区)要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把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摆上重要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细化措施,分解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来。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报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强化执法力度。乡集镇监察中队、市场监管所、水利站、国土所、林业站、安监站、农业综合服务心等执法部门要加大工作执法力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日查、夜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突出题实施专项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扭转被动执法的局面。对重点行业和重要污染源实行分片包干制,加大监测频次和监察力度,对不依法依规执行环境保护的企业要在媒体公开曝光。
(四)强化多元投入。乡村两级要加大投入力度,对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污染处理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项目进行奖补,解决农村日常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费。要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发动农民筹资筹劳,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把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主投入紧密结合起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互为补充、有机结合的良好互动关系,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步伐。
(五)强化规划引领。要着眼长远,注重建立长效机制,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发展乡村旅游紧密结合起来,与农业综合开发、中小河流治理、绿化美化荒山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规划设计先行的原则,从乡村规划抓起,编制和完善乡村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专项规划。要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人的观念一起抓,突出性整治与经常性管理一起抓,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六)强化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乡纪委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实行全程跟踪,同时设立督办卡,对各村(社区)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进展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办,检查结果在全乡通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管理机制完善的村(社区)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问责处理。
附件:
1.清水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部门包村、职工责任落实一览表
2.清水乡农村主要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标准
3.清水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标准
4.清水乡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综合整治的主要村庄示范村
5. 清水乡乡、村、组公路卫生综合整治责任区情况表
附件1:
清水乡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部门包村、职工责任落实一览表 | ||||||
行政村 |
党政一把手 |
第一责任人 |
部门包村 |
督促责任人 | ||
部门 |
自然村 |
职工 |
村民小组 | |||
清水社区 |
鲁孟浦 |
李会开 |
烟 办 |
乐所冲下寨 |
李枝东 |
乐所冲下寨 |
李绍春 |
乐所冲中寨 | |||||
兽医站 |
刘家寨 |
陈江叶 |
刘家寨 | |||
文化站 |
老街子 |
瞿江丽 |
面街 | |||
岳太喜 |
后街 | |||||
|
苏家营 |
彭 鸿 |
苏一组 | |||
张志华 |
苏二组 | |||||
财政所 |
王家营 |
李祥勇 |
老寨子 | |||
刘亚敏 |
新墙 | |||||
尹可薇 |
湖东村 | |||||
荆陈社区 |
普亚增 |
|
陈家寨 |
许连福 |
陈一组 | |
李雪梅 |
陈二组 | |||||
杨 芳 |
陈三组 | |||||
国土所 |
荆竹寨 |
陈立昌 |
荆上组 | |||
许 英 |
荆下组 | |||||
三家村村 |
尹可雄 |
劳保所 |
冯家营 |
郭美玉 |
冯家营一组 | |
赵兴姣、葛晓秋 |
冯家营二组 | |||||
|
三家村 |
徐家亮 |
三家村一组 | |||
张锡超 |
三家村二组 | |||||
合管办 |
何家寨 |
甘家会 |
何家寨 | |||
团结 |
胡素萍 |
团结 | ||||
中寨 |
尚中良 |
中寨 | ||||
大寨村 |
金本辉 |
董诗晓劳学全 |
党政办 |
大寨 |
黄素娟 |
大一组 |
许 腾 |
大二组 | |||||
朱春丽 |
大三组 | |||||
刘 佳 |
大四组 | |||||
李刚娇 |
大五组 | |||||
卓 玲 |
大六组 | |||||
李书华 |
大七组 | |||||
董履香 |
大八组 | |||||
司法所、 综治办 |
沙坡 |
罗仁钦 |
沙一组 | |||
周澜波 |
沙二组 | |||||
黄艳芳 |
沙三组 | |||||
驼峰社区 |
金本辉 |
蔺应周赵 勇 |
|
虞家营 |
蔺汝洋 |
虞一组 |
杨成谦 |
虞二组 | |||||
卢元才、陈德畅 |
虞三组 | |||||
农科站 |
瞿家营 |
尹冬菊 |
瞿一组 | |||
李本璇 |
瞿二组 | |||||
周茂康 |
瞿三组 | |||||
陈灵聪 |
瞿四组 | |||||
黄家德 |
瞿五组 | |||||
蔺以正 |
瞿六组 | |||||
文兴村 |
李成江 |
文兴村 | ||||
安监站 |
栗柴坝 |
陈田昌 |
大寨子 | |||
李 文 |
大沟边 | |||||
梅春林 |
大坡 | |||||
民政办 |
许家寨 |
郭兆淑 |
许上 | |||
郭兆青 |
许下 | |||||
良盈社区 |
尹昭恒李加伦 |
|
蔺家寨 |
赵振东 |
小台子上 | |
段丽芳、董艾艳 |
小台子下 | |||||
李叶山 |
大台子 | |||||
龙浩民 |
岳家 | |||||
李艳丽 |
张家坡 | |||||
杨从平 |
黄家地 | |||||
市场监管所 |
半个山 |
贾志恒 |
半个山 | |||
老洋河 |
寸建斌 |
老洋河上 | ||||
周 可 |
老洋河下 | |||||
集镇办 |
芭蕉关 |
李志宏 |
芭张一 | |||
陈源源 |
芭张二 | |||||
李洪新 |
芭陈一 | |||||
孙家禹 |
芭陈二 | |||||
镇邑关 |
张述刚 |
镇邑关 | ||||
茶办 |
蔡家寨 |
李同才 |
蔡家寨 | |||
农经站 |
谷家寨 |
蔺汝兮 |
谷家寨 |
保洁员职责范围、考核内容由各村(社区)制定《XX村(社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表》,乡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到村(社区),随机督查各个自然村(组)。
附件2:
清水乡农村主要集镇环境
综合整治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制定集镇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按方案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程项目建设。
2.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集镇日常环境管理有专职人员负责;建立工作责任制、工作档案,建立动态检查、群众评议机制。
4.开展有效的宣传工作,群众对集镇环境整治工作比较满意。群众满意情况通过对村民进行抽样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了解。问卷选项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随机抽样户数不低于集镇总户数的5%。群众基本满意以上比例大于90%。
二、详细标准
1.集镇道路、街巷实现全部硬化,路面平整,保洁到位,两侧排水沟及时清理,视线范围内无垃圾、淤泥、杂草、乱堆乱放杂物等。
2.集镇范围内的水景观、河渠岸坡整洁,水质良好,无乱搭乱建、无乱扔乱倒垃圾,岸边杂草及时清理,水面无漂浮垃圾。
3.集镇垃圾收运及时,有相应的设施设备。建立“门前三包”卫生制度,全面清除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及住户房前屋后的生产生活垃圾,无卫生死角,无恶臭,视线范围内无明显垃圾、杂草,有保洁员、垃圾运输车、垃圾处理设施、垃圾桶、果皮箱、公厕、停车场(位)、交通标识等。
4.集贸市场规范,市场经营有序,无占道经营现象,环境整洁,无垃圾、污水、杂物。
5.下水道、排水道保持清洁,有条件的集镇应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实现雨污分流,污水合理排放。
6.集镇招牌规范整齐,无一店多牌或破损现象。
7.建筑物及其它设施整洁,无乱搭乱建,无张贴、涂写、刻画,无残墙断壁。
8.强力拆除沿街私搭乱建,违规占道、占绿地、占广场等违规违章建筑,对已建成的彩钢瓦进行拆除。
9.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
10.合理布置供电、通讯线路,无蜘蛛网式乱拉乱设现象。
11.完善集镇配套公共设施,主街道两侧及空闲地段有花草树木、路灯,并定期养护、保养,无死树、杂草,路灯破损、不亮等现象,有活动场所等。
12.集镇住户全部实现人畜分离、厨卫入户,庭院整洁,有清洁卫生的自来水。
13.公厕地面干净,大小便池通畅,无粪便满溢和恶臭,无旱厕。
附件3:
清水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示范村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制定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并按方案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程项目建设。
2.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集镇日常环境管理有专职人员负责,建立工作责任制、工作档案,建立动态检查、群众评议机制。
4.开展有效的宣传工作,群众对集镇环境整治工作比较满意。群众满意情况通过对村民进行抽样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了解。问卷选项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随机抽样户数不低于集镇总户数的5%。群众基本满意以上比例大于90%。
二、详细标准
1.村庄主要道路实现硬化平坦,无坑洼,保洁到位,两侧排水沟及时清理,视线范围内无垃圾、淤泥、杂草、乱堆乱放杂物等。
2.村庄范围内的水景观、河渠岸坡整洁,水质良好,无乱搭乱建、无乱扔乱倒垃圾,岸边杂草及时清理,水面无漂浮垃圾。
3.垃圾收运及时,有相应的设施设备。建立“门前三包”等卫生制度,全面清除路面、绿地、房前屋后的生产生活垃圾,无卫生死角,视线范围内无明显垃圾、杂草。按10—15户设置一垃圾桶或垃圾池,适当配备果皮箱等,村民产生的垃圾送到垃圾桶或垃圾池,垃圾桶或垃圾池有专人负责及时收集、清掏,不满溢,无恶臭,做到日产日清。
4.下水道、排水道保持清洁,有条件的村庄应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逐步实现雨污分流,污水合理排放。
5.道路、河渠两侧、村民房前屋后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柴草、建筑物、粪堆等)现象。现存的进行强力拆除、移除,引导群众对已建成的彩钢瓦进行拆除。
6.彻底拆除村庄内废弃的坍塌房屋、残墙断壁、有碍观瞻的建筑物、圈舍、厕所等。
7.建有停车场(位),有明显的交通标识,车辆停放有序,无乱停乱放现象。
8.合理布置供电、通讯线路,无蜘蛛网式乱拉乱设现象。
9.完善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在道路两侧、空闲地段、农户房前屋后种植花草树木,建设路灯,并定期养护、保养,无死树、杂草,路灯破损、不亮等现象,修建活动场所、公厕等。
10.公共场所、墙体、电杆、灯杆等设施无乱张贴、乱涂画现象。
11.村庄住户全部实现人畜分离、厨卫入户,庭院整洁,有清洁卫生的自来水,除厨房和卫生间外,控制瓷砖、铝合金等建材的使用,对人畜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
12.公厕地面干净,大小便池通畅,无粪便满溢和恶臭,无旱厕或露天茅厕。
13、实施全民控塑,严防农业面源污染,严格执行农用地膜、农药、化肥使用标准,合理处置农药化肥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
14.强化秸秆利用,不乱烧秸秆。
15.倡导文明新风,村民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黄赌毒,不大操大办等。
附件4:
清水乡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综合整治
的主要村庄和示范村
村(社区) |
集中整治的村庄 |
综合整治的示范村 |
备注 |
清水社区 |
清水集镇、清水社区公路沿线 |
苏家营自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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驼峰社区 |
驼峰社区集市、瞿家营、栗柴坝集市 |
虞家营自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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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盈社区 |
蔺家寨 |
半个山、老洋河、镇邑关自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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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寨村 |
大寨村公所周边环境 |
沙坡自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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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家村村 |
三家村村公所周边环境(含冯家营、三家村集市) |
中寨自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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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陈社区 |
荆陈社区周边环境 |
荆上、荆下自然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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