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97-2/20251030-0000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清水镇 |
| 公开目录 | 其他资金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10-30 16:3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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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腾冲市清水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腾冲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干字当头、加压奋进、奋勇争先,全面践行“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的工作理念,为建设“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青山秀水”的幸福美丽新清水展现更多新担当新作为。
1.聚焦财源建设,更大力度提升保障能力。全力保持财政收入回暖向好势头,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积极组织收入,切实做到应收尽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夯实财源基础,加强对企精准化引导服务。依法依规将取得的各类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撬动作用,放大资金集成效应。组织梳理闲置资产,进一步提高资源资产使用效益,实现增收节支,补充财力。
2.聚焦支出管理,更加精准增进民生福祉。坚持“小钱小气、大钱大方”,树牢过紧日子理念,把牢预算支出、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严格控制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持续下降不反弹,腾出财力优先保障基本民生,用政府的“紧日子”换取群众的“好日子”。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保障机制,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聚焦风险防范,更实举措防范化解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实行“三保”清单管理制度,足额编制“三保”预算,强化“三保”预算执行,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做到人员工资按时发放,部门有序运转,基本民生保障到位,财政运行平稳高效。持续推进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确保不新增隐性债务。
4.聚焦治理效能,更快步伐推进财政改革。锚定省市预算管理改革方向,强化“零基预算”理念,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管理,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贯通。将会计监督检查与内控制度建设、财政资金使用、专项资金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等各项财政监督检查紧密结合起来,结合巡审联动契机,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不断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和治理效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机构、事业机构。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党政机构: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制办公室;
2.事业机构: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腾冲市清水镇人民政府,独立编制机构8个,分别是:
1.党政综合办公室
2.基层党建办公室
3.经济发展办公室
4.社会事务办公室
5.平安法治办公室
6.党群服务中心
7.综合行政执法队
8.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资源统筹,稳住财政动态平衡“基本盘”。加力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盘活存量资源资产,多措并举挖掘收入潜力。密切多部门协同联动,强化税收征管,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增长率在全市各乡镇中名列前茅。盘活存量资金30万元,安排用于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支持产业发展和维持机关运转,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提升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和使用的精准性,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力支持保民生、促发展各项政策措施顺利推进。
2.强化普惠均衡,夯实民本民生福祉“幸福基”。织密社保网络,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发放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经济困难老年人补助、临时救助等各类社会救助资金420万元;定期走访风险隐患未成年人,组织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救助服务活动,留守儿童减少14.4%。深耕教育沃土,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投资500余万元改善教育基础设施,发放学生资助金83余万元,发放大学生助学贷款236余万元。教学质量稳步提升,清水中学被腾一中录取37人,一中上线率达到12.2%,比全市平均上线率高2.4个百分点。小学学生成绩A占比不断提高,D占比持续下降,教育高质量考核跃居全市第一板块,中心学校、清水中学均获2023—2024学年教育高质量发展考核优质奖,清水镇人民政府被表彰为保山市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此外,从外乡镇补充优秀教师7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夯实健康基石,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配备,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实现“小病不出村”。聚焦民生实事,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惠民实事,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放惠民殡葬奖励资金11万元;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7358人次,续聘镇村保洁员63人;养老保险参保总缴费金额139万元,医疗保险参保15065人;防贫保险理赔11户8.7万元;率先在大寨村、荆陈村试点市级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方便居民生活,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感。
3.强化底线思维,守牢风险防范化解“安全线”。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始终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2024年“三保”预算率和保障率均达100%。落实债务风险化解主体责任,及时更新录入全口径债务监测平台系统数据,全力争取一揽子化债政策,统筹资金108万元,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发放宣传教育资料1500余份,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守护群众“保命钱”。
4.强化资金保障,打造区域经济增长“动力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积极投身重大项目建设。投资600万元的腾冲市城市规划区清水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三期工程圆满完工;多渠道筹措资金2073万元,及时足额兑付征迁资金,有力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成功获取项目补助资金166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基础设施、产业强镇、便民服务、污水管道、环境提升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有效改善区域发展条件。2024年,投入财政衔接资金360万元,重点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提升等项目,助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引进企业,腾冲泽园·热海温泉度假村建设项目启动,种植金银花200余亩,发展林下中药材种植500余亩。依托丰富的旅游资源,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旅游经济持续向好。2024年,全镇共接待游客231.9万人次,旅游创收超过2.12亿元,旅游市场主体同比增长40%,为地方经济增长注入强劲动力。
5.强化管理改革,把握治理效能提升“主动权”。全面推进“线上缴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稳步推进预算单位无纸化报销,统一规范公务差旅、公务接待审批和报销。依托“互联网+财政电子票据”等技术手段,试点实现伙食费和交通费自助缴费。制订出台《清水镇党委班子议事制度》《清水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清水镇财务审核审批制度》及《清水镇市内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提升财政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全镇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奠定制度基础,实现以管理改革赋能治理效能提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清水镇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腾冲市清水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28,473,344.5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69,398.85元,占总收入的99.99%;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3,945.70元,占总收入的0.01%。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284,983.90元,下降34.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048,250.72元,下降34.58%;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36,733.18元,下降98.36%。主要是因为一是上级财政困难,所以拨款减少。二是本年度我单位机场工作征地进入尾声,拨付机场征地工作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腾冲市清水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29,257,093.23元。其中:基本支出14,065,504.35元,占总支出的48.08%;项目支出15,191,588.88元,占总支出的51.92%;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089,300.84元,下降36.8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44,864.92元,下降13.23%;项目支出减少14,944,435.92元,下降49.59%;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是因为一是我部门严格遵守中央规定的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缩减开支;二是机场征地工作进入尾声,故支出较上年进一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腾冲市清水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065,504.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41,125.61元,占基本支出的89.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24,378.74元,占基本支出的10.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腾冲市清水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191,588.88元。其中:
1.清水镇2020年2季度2021年3季度惠民殡葬奖励经费110,000.00元。
2.清水镇2021年万寿菊土地流转补助及超产奖励资金56,976.86元。
3.2022年万寿菊运输补助经费9,136.90元。
4.2022年种烟村考核奖励资金14,400.00元。
5.2023年财政代管资金817,182.59元。
6.2023年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80,333.95元。
7.2023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经费43,468.00元。
8.2023年支持村级计生宣传员生活补贴资金4,416.00元。
9.2023年中央财政第三批林业草原改革发展(油茶营造补助)资金79,328.00元。
10.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补助资金60,000.00元。
11.2024年保安服务资金62,400.00元。
12.2024年保山市级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工作经费10,000.00元。
13.2024年村(社区)干部岗位补贴和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408,039.36元。
14.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13,505.00元。
15.2024年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7,360.00元。
16.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结算补助资金 16,625.00元。
17.2024年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助资金8,640.00元。
18.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38,350.00元。
19.2024年人民调解“以案定补”资金6,720.00元。
20.2024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 40,000.00元。
21.2024年省级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50,000.00元。
22.2024年一季度重点项目考核奖励资金19,100.00元。
23.2019年度自然村内道路以奖代补建设项目366,000.00元。
24.清水乡苏家营至驼峰社区公路路面硬化工程342,000.00元。
25.清水镇2018自然村道路(大寨,三家村)369,000.00元。
26.大寨村村级活动场所村规编制经费175,000.00元。
27.大寨村结算补助经费40,000.00元。
28.清水镇道路水毁复补助20,000.00元。
29.清水镇第二批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助资金36,500.00元。
30.清水镇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经费281,743.40元。
31.清水镇耕地轮作休耕专项资金330,000.00元。
32.清水镇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5,520.00元。
33.清水镇公租房维修成本资金259,000.00元。
34.清水镇巩固提升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补助资金19,960.00元。
35.清水镇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助专项资金10,000.00元。
36.清水镇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助资金10,000.00元。
37.清水村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决算补助资金30,000.00元。
38.清水镇办公设备改造经费15,000.00元。
39.清水镇打印服务、广告制作费资金69,754.69元。
40.清水镇大台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50,000.00元。
41.清水镇大寨村便民服务站提升改造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元。
42.清水镇大寨村大寨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450,000.00元。
43.清水镇大寨村沙坡自然村结算补助资金40,000.00元。
44.清水镇大寨村小河坡至香樟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200,000.00元。
45.清水镇大寨社区沙坡自然村步道建设项目资金200,000.00元。
46.清水镇谷家寨活动场所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0,000.00元。
47.清水镇荆陈社区陈三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元。
48.清水镇荆陈社区道路(沟渠)建设项目资金250,000.00元。
49.清水镇荆陈社区荆竹寨人饮抗旱保通项目补助资金40,000.00元。
50.清水镇就业见习补贴资金6,000.00元。
51.清水镇烤烟产业发展扶持资金106,000.00元。
52.清水镇良盈社区芭蕉关老寨子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资金50,000.00元。
53.清水镇良盈社区结算补助资金40,000.00元。
54.清水镇清水社区村级活动场所提升改造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0元。
55.清水镇三家村便民服务站配套用房建设项目资金350,000.00元。
56.清水镇三家村村林种替换种植项目资金300,000.00元。
57.清水镇三家村村司莫拉民族村寨特色产业发展项目资金300,000.00元。
58.清水镇三家村冯家营移动售卖设施建设项目资金400,000.00元。
59.清水镇三家村三一、三二组道路建设补助资金30,000.00元。
60.清水镇上缴厕所革命市级补助资金3,600.00元。
61.清水镇司莫拉移动售卖摊建设项目资金2,000,000.00元。
62.清水镇驼峰社区村委会附属用房建设项目资金50,000.00元。
63.清水镇驼峰社区栗柴坝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资金200,000.00元。
64.清水镇油茶新植补助资金13,345.00元。
65.清水镇政府食堂伙食费资金105,611.22元。
66.清水镇扫黑除恶专项经费20,000.00元。
67.腾冲市2021年至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整改补助资金100,000.00元。
68.腾冲市2023年乡镇消防“一队一站”建设补助资金35,000.00元。
69.腾冲市2024年人大代表通讯交通补助及活动经费16,800.00元。
70.腾冲市2024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45,540.00元。
71.腾冲市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10,000.00元。
72.腾冲市城市规划区清水新型城镇化项目经费5,500,000.00元。
73.腾冲市城市规划区清水新型城镇化项目资金500,000.00元。
74.腾冲市清水镇机场路至湖东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80,000.00元。
75.清水镇驼峰社区结算补助经费资金30,000.00元。
76.清水镇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实战化运行工作经费15,000.00元。
77.清水镇汛期应急处置资金3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清水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23,185.0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7%。与上年相比减少1,269,464.48元,下降4.30%,完成年初预算的176.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37,461.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0%,完成年初预算的89.98%。主要用于保障政府机关职能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我部门根据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日常公用经费;二是单退休1人,压减临时人员工资,导致本单位今年收到财政拨款的人员经费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26,7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清水镇基层司法业务支出。
5.教育(类)支出147,376.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完成年初预算的75.12%。主要用于发放代课老师职工工资,学生营养餐补助以及教育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在预算考虑到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服务人员工资经费外其他费用。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34,127.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5%。主要用于发放清水镇人民政府文化站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相关工作人员职级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07,451.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0%,完成年初预算的142.36%。主要用于缴纳清水镇人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发放遗属补助、发放2024年严重精神病患者监护人“以奖代补”资金、发放清水镇基层治理专干工资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各类工资补贴及养老保险基数与预算会存在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99,994.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0%,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7%。主要用于发放清水镇人民政府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经费、支付各类人员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支付2024年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资金、支付2024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补助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各类保险与预算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清水镇良盈社区芭蕉关老寨子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85,43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完成年初预算的96.74%。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及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及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等支出与预算存在差异。
12.农林水(类)支出8,592,368.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44%,完成年初预算的340.74%。主要用于发放清水镇人民政府农科站、林业站等部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经费、支付油茶营造补助、支付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基础设施项目补助、支付各类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支付各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各类项目资金支出无法在年初预算时确定。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38,683.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道路养护人员工资支付及农村公路养护。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88,5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完成年初预算的133.0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及临时人员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在职人员公积金与预算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补助。
23.其他(类)支出6,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6%,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腾冲市城市规划区清水新型城镇化项目经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7,800.00元,决算为277,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270.00元,增长1.5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7,800.00元,决算为197,8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1.20%,完成年初预算的95.1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8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8.8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4.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4,270.00元,增长21.7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4,270.00元,增长21.7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7,800.00元,支出决算为277,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270.00元,增长1.5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7,800.00元,决算为197,8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8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认真执行预算管理,严格落实相关政策,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严控开支。具体为:
1.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数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7800.00元,支出决算数为1978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部门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节约。
2.2024年公务接待经费支出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0000.00元,完成预算的100%。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继续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0元,下降4.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270.00元,增长21.7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4270.00元,增长21.7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
1.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发生。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1978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减少4.81%,我部门继续严格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0000.00元,较上年增加14270.00元,增长21.71%,较上年增加原因为主要原因:本年度用于上级部门工作检查、工作指导、工作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增加,故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度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开展公务出差、开展下村工作、开展消防工作、开展林业相关工作、开展机场征地工作、开展图斑整治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8.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级部门工作检查、工作指导、工作督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腾冲市清水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3,699.86元,比上年减少795,073.43元,下降35.83%,主要原因是贯彻各级关于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压减各种不必要开支,必须开支的也秉承节约的原则。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清水镇行政部门运转所需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其中:办公费542887.19元;邮电费57174.73元;电费50022.65元;维修(护)费126299.00元;会议费93644.00元;公务接待费80000.00元;工会经费101491.2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7800.00元;其他交通费20535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5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腾冲市清水镇资产总额395,865,051.66元,其中,流动资产78,290,343.66元,固定资产11,914,115.9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1,680,00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472,229.67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918438.1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26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716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50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3,1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0,2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7,91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7,91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