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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7-2-/2019-0620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清水镇
公开目录 乡镇信息 发布日期 2019-06-20 15: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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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家居环境整治工作政府补助相关问题解答

关于农村家居环境整治工作政府补助相关问题解答

一、农村家居环境整治工作政府在哪些方面给予补助?

答:全市农村家居环境整治按照群众自主、政府帮扶的原则,腾冲市政府拿出部分资金,采取“以奖促治”的方法,对全市农村家居环境整治农户庭院硬化、住房(主房房间、堂屋、走道)内硬化和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新建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二、农村家居环境整治的补助范围哪那些?

答:清水乡辖区内的所有农户(含农转城户),均可享受农村家居环境资金补助。

庭院、住房内硬化以下几种情况不得享受补助:一是农户户主或户口簿成员有国家公职人员的;二是在其他地方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以及其他经营用房的;三是2019年4月30日以前已经完成硬化的。

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或新建补助方面:在《腾冲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2018-2020年)》(腾办发〔2018〕50号)下发以后,改造或新建无害化卫生户厕的农户可享受补助。但以下几种情况不得享受补助:一是农户户主或户口簿成员有国家公职人员的;二是在其他地方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以及其他经营用房的。

三、已经享受过农危改、易地扶贫搬迁等国家相关补助政策的是否可以继续享受农村家居环境整治资金补助?

答:已经进行过农危改、易地扶贫搬迁等的农户,没有进行过庭院硬化、住房内硬化和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的只要符合条件,可以享受资金补助。

四、农村家居环境整治资金补助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农户对庭院及住房内全部硬化后,两项硬化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按实际硬化面积给予补助,大于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平方米30元。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或新建每户补助资金400元。

五、在实施方案中关于补助标准:“农户对庭院及住房内按要求全部硬化”具体应该怎么理解?

答:该问题应从以下三方面理解一是庭院及住房内按要求全部硬化是享受补助的前提;二是庭院硬化可结合腾冲本地的建筑习惯和建筑风格实施硬化,由农户根据自身实际,按照硬化、绿化、美化等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庭院硬化美化;三是检查验收只针对农户享受补助的面积。

 

六、无害化卫生户厕除腾冲市补助400元外还有其他补助吗?

答: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云办发〔2018〕15号)通知中明确的,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或新建的农户省级给予每户400元的补助,但目前省级补助资金仍没有到位,腾冲市城乡人居环境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将主动协调,积极争取各级资金补助。

 

七、无害化卫生户厕的标准是什么?

答:无害化卫生户厕应以“水冲厕+装配式三格化粪池”方式为主。要求有墙、有顶,配备冲水箱、使用便器,厕内清洁、基本无臭。设置化粪池(贮粪池)等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要求不渗、不漏、密闭有盖,且能及时方便清除粪污。推广使用符合《玻璃钢化粪池技术要求》(CJ/T409-2012)标准的玻璃钢化粪池或者符合《塑料化粪池》CJ/T489-2016标准的塑料化粪池,且应当是装配式三格化粪池,便于安装。不得使用砖、石等镶砌式化粪池。粪便污水与其他生活污水分流,粪便污水经三格式化粪池无害化处理后宜作为肥料进行资源化利用,化粪池出水严禁直接排入雨水管、沟渠、水体等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