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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7-2-/2022-0929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清水镇
公开目录 乡镇信息 发布日期 2022-09-29 17: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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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庆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国际国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呈现点多、面广、局部爆发态势,多地因人员流动引发疫情输入和外溢扩散,特别是近期,省内多地出现本土疫情。随着国庆将至,为确实做好我镇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大家度过一个安全快乐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排查,早报备。严格落实十户联防联控工作制度。全面加强对市外来(返)腾人员的摸排管理,尤其要加强从国内疫情中、高、低风险地区返腾人员的排查,落实报备要求。返腾人员要提前三天向村(社区)进行报备,返腾后第一时间向十户联防网格长和村(社区)报备。各十户联防网格长要加强对所辖网格的人员排查,发现市外来(返)腾人员,及时督促其进行报备。

二、非必要不外出、倡导就地过节。全镇广大群众非必要不前往德宏州等各边境州(市)及国内涉疫地区。确需外出的,须提前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备,返回时主动报告,严格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密切关注目的地疫情,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全程做好自我防护。

三、不办聚集活动。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不开展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白事的,要尽量缩减参与人员,提前到社区报备,由村(社区)上报清水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压实责任。

四、落实管控要求到位。严格按照市疫情指挥部的管控要求对返腾人员进行管控。高风险区来(返)腾人员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中风险区来(返)腾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高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低风险区来(返)腾人员实行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近7日内有云南省外或省内有本士疫情的州(市)旅居史人员,抵腾后一律施行3天内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已在省内施行一次落地检的或持有48小时为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间隔24小时后再开展一次;有保山市外、云南省内无本土疫情的州(市)旅居史人员开展一次落地检,已在省内施行一次落地检或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免检放行。

五、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政策。出入疫情防控健康检测点,全镇范围内的镇村办公区域、医疗机构、学校、宾馆酒店、景区景点、超市、餐馆(农家乐)等场所,到人员密集场所、乘坐交通工具及离家外出必须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并进行体温测量,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距,发现异常及时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村(社区)报告。

六、落实药品防疫措施。辖区内所有药店要严格落实防疫措施,按时上报一退两抗药品销售记录。如有发热、咳嗽症状、购买过退烧药、抗生素药的人员,请立即前往清水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

七、注重个人健康。广大群众要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少聚集等健康生活方式,主动参加核酸检测、接种新冠疫苗,自觉加强自我健康监测。

八、不传谣、不信谣。带头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维护社会稳定。

九、本通告自发布起施行。全镇各单位、各村(社区)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欢迎全镇群众对违反市疫情防控要求和本通告内容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875—5150331

 

 

清水镇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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