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97-2/20260108-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清水镇 |
| 公开目录 | 乡镇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1-08 08:49:25 |
| 文号 | 浏览量 |
元旦春节将至,乡镇地区聚餐宴请、年货采购进入旺季,低温环境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凸显。为守护大家饮食安全,现发布以下核心提示:
一、采购环节:把好“入口第一关”
优先选择证照齐全的超市、农贸市场或正规店铺,不买路边无证摊贩的食品,远离来源不明的“三无”产品。
选购预包装食品时,仔细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标签信息,外包装破损、字迹模糊的谨慎购买;散装食品需确认容器标注完整,观察色泽、气味无异常再选购 。
严禁采购未经检疫的肉类、发芽土豆、野生菌、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材,拒绝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长江流域非法渔获物。
二、储存加工:筑牢“安全防护关”
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分开处理,使用专用刀具和菜板,避免交叉污染;冷藏食品存于4℃以下,冷冻食品存于-18℃以下,食材距离墙壁、地面10cm以上存放 。
冷冻食材优先用冰箱冷藏或冷水浸泡解冻,不常温长时间放置;烹饪时务必烧熟煮透,肉类、禽蛋等中心温度需达70℃以上,凉菜现制现食,不生食陌生食材 。
剩菜剩饭2小时内密封冷藏,存放不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彻底加热,变质食物立即丢弃,切勿食用。
三、集体聚餐:守好“团圆安全线”
农村集体聚餐(杀年猪、婚嫁宴请等)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村食品安全信息员申报,接受现场指导;聚餐场所远离粪坑、畜禽圈等污染源,保持25米以上距离 。
承办厨师及帮厨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操作时佩戴口罩,患有痢疾、化脓性皮肤病等疾病者不得参与食品加工 。
宴席食品按品种留样125克以上,冷藏保存48小时;不提供家庭自酿酒、来源不明散装白酒,严禁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 。
四、消费维权:畅通“保障渠道”
购买食品、外出就餐时,妥善保存购物小票、发票、订单截图等凭证,便于追溯维权 。
食用食物后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疑似中毒症状,立即停止食用并就医,同时保留可疑食品及消费凭证。
发现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热线投诉举报,监管部门将依法处置。
倡议践行“光盘行动”,适量点餐、餐后打包,拒绝餐饮浪费,共度健康、祥和的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