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11-5/20251011-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芒棒镇 |
公开目录 | 乡镇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10-10 16:37:20 |
文号 | 浏览量 |
广大种粮农户:
近期,秋粮已开始收割,2025年大春粮食收购工作已开始,为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切实维护全市大春粮食收购入库秩序,保护广大农户切身利益,为此,特将腾冲市粮油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大春粮食收购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收购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至12月10日,在此期间,请广大种粮农户结合自身实际,择时到腾冲市粮油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粮食收购网点交售粮食。
二、收购价格: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并按略高于国家粮食最低收购价格(粳稻每公斤2.62元,籼稻每公斤2.58元)进行收购,具体为:粳稻(国标三级)每公斤2.66元,籼稻(国标三级)每公斤2.66元,其余品种参照市场价格优质优价收购。
三、入库粮食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质量标准,按照政府储备粮质量管理要求,收购入库粮食必须是2025年产新粮,需达到国标三级(即中等)。严禁掺杂老粮,以陈顶新、掺杂使假等违规违法行为,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各收购点有权拒收。
四、收购款项结算,严格实行转账支付结算。请前来售粮的农户,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信用社银行卡,身份证和信用社银行卡必须为同一人,并提供售粮人地址、联系电话、开户银行等信息,我公司登统开具结算票据后,及时将售粮款据实支付到售粮人账户,因售粮人提供信息有误,造成售粮款不能及时到账,由售粮人负责。
腾冲市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