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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77-X-/2021-0809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五合乡
公开目录 乡镇信息 发布日期 2021-08-09 14: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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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乡三甲集镇综合整治通告

五合乡三甲集镇综合整治通告

为切实推进美丽集镇建设和改善集镇人居环境、提高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实现基础设施完备、集镇管理有序、环境整洁优美,提升集镇品位、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优化投资环境。根据腾冲市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的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乡范围内开展集镇街道综合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类机动车辆要停放到指定地点(车位),不得随意占道停放;摩托车、自行车、人力三轮车等非机动车必须有序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三甲集镇商住房公路边严禁停车。

二、所有需要在三甲集镇任何路段内卸货的各施工单位、个体商户、居民户要安排好卸货时间。如遇赶集日,必须避开赶集时段,在7:30以前卸货。此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三、各单位、个体商户、居民户门前必须严格执行“门前三包”规定,共同维护门前卫生和秩序,保持地面、墙面、招牌干净,及时劝阻不良行为,确保责任范围内无乱停放车辆、无乱堆放杂物、无占道现象。

四、各单位、个体商户、居民户必须在店内或摊点前自备垃圾桶储存垃圾,并将垃圾倒入指定垃圾箱内,由公司统一清运。

五、各单位、个体工商户、居民户一律不得将污水倾倒在街面及人行道上,严禁将餐厨垃圾倒入污水管网。

六、街道区域内的所有商铺必须进店经营,流动摊点必须在指定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占用人行道或街道经营。

七、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占道堆放物料或从事维修、加工、废品收购或摆摊。

八、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设置条幅、拱门、汽球、彩旗(带)或张贴、喷涂宣传标语;不得随意开展营销等活动;不得使用高分贝音响招揽顾客,影响其他居民。九、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街道安全通畅和保护集镇环境卫生的义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拆除、损坏、占用和挪用集镇公共设施、破坏街道绿化。不得阻挠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不得阻挠保洁人员正常开展清洁工作。否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从公告之日起,乡政府门口至丙弄路口严禁摆摊,原摊位暂搬至中信超市一店后门到新街子路段。十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2021年8月9日)起实施。请相关单位、个体商户、居民户严格遵照执行并长期坚持。凡有以上违规现象的单位、个体商户、居民户务必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整改,对违反规定及逾期不整改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特此通告

 

 

五合乡人民政府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