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4-1-30/2018-073001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蒲川乡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8-11-07 19:40:25 |
文号 | 浏览量 |
办理婚姻登记程序
一、结婚登记(含补办结婚登记)
前提:结婚双方未婚(离婚),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男22岁、女20岁),并在结婚登记前完成婚前体检。
1.提供证件和材料: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婚前体检证明、二寸双人红底照片三张,(属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2.登记办理:婚姻登记员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结婚登记条件,监誓当事人双方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申请声明书》一份,并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由当事人在两个表上签字按手印,填发《结婚证》。
3.建立结婚档案:当事人将《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个人页)提供给婚姻登记员,由登记员各复印一份同《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申请结婚登记申明书》一起装入结婚档案。
(以下几项只注明存档证件,程序与结婚登记基本相同)
二、离婚登记
离婚证复印件、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
三、补领婚姻登记证
补领的婚姻登记证复印件、补领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婚姻状况证明(如单位、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或户口簿上记载的婚姻状况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