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84-1-30/2018-073001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蒲川乡 |
| 公开目录 | 乡镇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8-11-08 20:03:19 |
| 文号 | 浏览量 |
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南
一、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须具备的条件
1、必须有5名或5名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2、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4、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合作社成员必须出于自己的意愿。
二、 需要提交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设立人(最少5个人,80%是农业户口)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4、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9、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0、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不收任何费用
11、业务主管部门(供销社)批复文件
三、流程
(一)办理注册登记法人证
办理部门:蒲川工商所及业务管理部门
1、到蒲川工商所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核准合作社名称;
2、到乡经合办审核,向业务主管部门(供销社)提出申请,获得批复文件。
3、到工商部门具体要提交的材料:⑴设立登记申请书;⑵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⑶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⑷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⑸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⑺住所使用证明;⑻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⑼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⑽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文件和业务主管部门批复。 收费内容:不收任何费用。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
(二)办理合作社公章
办理部门:公安局
提交材料: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收费内容:刻章费,根据材料不同,几十元到一百元不等。注意事项:目前专业合作社需要的公章有行政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共三枚。
(三)办理银行开户和账号
提交材料:⑴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其复印件;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⑷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⑸合作社章程;⑹合作社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四)当地经合办主管部门备案,需提交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成员名册和成员出资清单
3、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