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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50729001
标  题 摩托车专项消费券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5年07月29日
信件内容 云南省好几个地方多出台了摩托车专项消费券,请问腾冲有吗?如果没有,请问有计划开展吗?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你好!来信已收悉!县级商务部门在开展消费券活动中主要是落实国家、省市制定的活动实施方案,腾冲市商务局依据《保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保山市2025年“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彩云汽车 消费券”发放活动方案及实施细则的通知》(保商发〔202550)来开展活动,《实施细则》第七项明确了补贴范围及对象1.按照“名额有限、先到先得、用完即止、适当调整”原则,购车人在报名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全新9座(含)以下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核定载人数9人及以下):(1)包括燃油汽车和新能源汽车;(2)不包括各类货车、专项作业车、三轮车、摩托车等;(3)所购车辆须为新车(不包括二手车);(4)不区分各类品牌国产汽车和进口汽车;(5)不区分全款购车及贷款购车。2.购车券发放对象:购买上述车辆类型的个人消费者,不受人员地域、户籍限制。可直接到腾冲市商务局市场流通股咨询(联系电话:0875-5187699

处理对象 腾冲市商务局
处理时间 2025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