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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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水号 | 20251111003 | ||
| 标 题 | 居民医保断缴 | ||
| 姓 名 | 李* | ||
| 固定电话 | 186******69 | ||
| 手 机 | 186****4469 | ||
| 身份证号 | 5359**********1125 | ||
| 写信时间 | 2025年11月11日 | ||
| 信件内容 | 请问一下居民医保断缴多久以后,就不能报销使用了?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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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 回复内容 | 目前我省缴纳城乡居民医保是按年度缴费,暂不支持按月缴费。参保人只有在集中缴费期(一般为本年9月至次年2月)缴纳次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且自2025年起基本医保没有断保情况下,自次年1月1日起可享受相关医保待遇。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缴费后有三个月待遇等待期,即缴费到账三个月后才可享受医保待遇。详情请拨打0875-5161050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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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对象 | 腾冲市医疗保障局 | ||
| 处理时间 | 2025年11月12日 | ||
信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