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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流水号 20261012Hdkjg002
标  题 产假政策
姓    名 陈**
固定电话 182******98
手    机 182****5098
身份证号 5303**********0767
发件IP ***************
写信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信件内容 请问当地的产假政策是怎样的,女性可以休多少天?
办理情况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您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年8月20日第二次修正)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年1月17日第三次修正)第十八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如您还有其它要咨询的,可拨打0875-5131517咨询。





处理对象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处理时间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