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109-4/20250822-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住建局 |
| 公开目录 | 农村危房改造 | 发布日期 | 2025-08-22 09:04:04 |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切实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根据《住房 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低 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建村〔2021〕35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 11 部门关于印发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建村〔2022〕81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 5 部门关于加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建村规〔2024〕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农房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25〕32 号)、《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64 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2025 年云南省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建村〔2025〕55 号)等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盯“住房安全有保障”工作目标,以地震重点灾害区域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保障不足为重点,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2025 年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持续巩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健全乡村建设工匠培训管理制度和农房建设管 理制度体系,着力提升农村房屋抗震能力,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 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工作原则
(一)综合施策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各乡镇(街道)、各部 门要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工 作,分类施策、系统整治。对既有和“回头看”发现的农村 C 、D 级危房,符合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政策范围的,应纳尽纳、 应改尽改。其他房屋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要求, 引导产权人(使用人)通过维修加固、拆除重建等措施,及时消 除安全隐患。
(二)精准确定补助对象。各乡镇(街道)要精准排查,严 格落实政策要求。一是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 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 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 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对于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 造但由于受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农户符合条件的, 乡镇可将其再次纳入支持范围,已纳入其他渠道恢复重建补助范 围的除外。各乡镇(街道)要引导农户合理控制建房成本,严格 按审批面积建房,不攀比,不盲目建设大面积房屋。二是不符合 政策支持范围的群体,包括:1. 有其他安全住房、门面房及其他 经营性用房的;2. 常年外出务工或经商,农村住房虽为危房,但自身有能力改造而又不自行改造的;3. 有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 配偶、子女为国家公职人员的;4. 购买价值3 万元以上机动车的;5. 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6. 建 房不符合宅基地管理有关规定以及乡村规划要求的。三是市农业农村、民政、住建、财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督促指导好各乡镇(街道)落实本年度政策支持危房改造对象准入条件和改造实施工作。
(三)落实动态监测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聚焦农村低收入群体等六类对象,持续开展“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动态监测”“脱贫户住房安全保障回头看”排查跟踪,定期与民政、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对接研判,预纳入改造的六类对象住房不保障情况要提请农业农村和民政部门核实,及时录入系统,实时更新系统数据。将线上“动态监测平台”审核的、“政府救助平台”申请的,线下各级各类考核评估、巡视巡察等发现符合政策支持的农户危房及时纳入改造计划,要认真做好“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 录入和农户档案资料管理,加快推进 2025 年度改造任务,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同时,扎实开展动态新增符合条件农户的项目储备,确需或急需实施的可先行录入信息系统并组织实施,申报纳入下一年度改造政策支持范围,确保应纳尽纳、能做先做,发现一户、改造一户。
(四)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各部门和乡镇(街道)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农房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工作的通知》(建办村〔2025〕32 号)要求,强化农房安全常态化巡查,将农户自查、镇村排查、县级巡查、执法检查和群众监督相结合,探索农房安全定期体检制度,严格落实产权人和使用人的安全主体责任,指导产权人和使用人定期开展房屋安全检查,对超过一定使用年限的农房,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鉴定。引导农户因地制宜选择加固改造、拆除重建等方式提升农房抗震性能,农房建设、改造应选用标准设计图集(高烈度地区应符合《云南省农村住房抗震改造技术图集(试行)》要求),确保带图审批、施工和验收。探索开展减隔震技术在农房建设中的运用,做好《云南省农村住房抗震改造技术图集(试行)》和《“农村自建房安全 常识”一张图》的推广宣传。
(五)提高农房设计水平。住建局要以市域为单元,编制具 有我市地域特色的农房标准设计图集,免费提供各乡镇(街道) 供村民选用,并提供乡镇(街道)技术咨询服务。自然资源局等 部门要鼓励引导建筑设计单位和专业人员提供农房设计服务,满 足村民建房需求。积极推进“功能现代、结构安全、成本经济、绿 色环保、风貌协调”的现代宜居农房建设,引导农户选择低成本和 绿色低碳方式进行改造建设,鼓励采用乡土建材和绿色建材,形 成各具特色的乡村建筑风貌,满足村民现代生产生活需要。
(六)积极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市住建局要对接人社、 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完善全国农村 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库和名册管理制度,开展乡村建设工匠信用评价,探索农房建设“工匠责任制”,不断提升 乡村建筑工匠建设能力,为农房改造、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七)做好绩效和乡村建设评价。市住建局要督促指导好各 乡镇(街道)加快推进本年度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实施 进度;各乡镇(街道)要积极推动本年度项目实施进度和乡村建 设评价工作,提早部署,认真开展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加强与有 关统计、公报数据等进行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广泛收集群 众意见建议,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全市乡 村建设水平的重要依据,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乡村建设评价工作, 不断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八)加强资金兑付。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资金监管机制, 强化资金绩效管理,根据绩效指标设置情况和农房改造实施情况, 做好资金绩效全过程监管,提前排查资金兑付风险,并及时联合 住建局消除风险,按照改造项目实际情况分阶段按比例或根据改 造项目竣工验收后一次性足额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全部资 金支付时间不晚于竣工验收后30日,补助资金必须通过惠民惠农 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危房(抗震)改造农户社 会保障卡或施工队银行账户,其中,由改造农户集中统一与施工 队签订危房(抗震)改造合同并由施工队统一施工的,补助资金 可以兑付至施工队银行账户,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绩效评 价工作。
(九)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要健全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台账,尤其自危房改造工作开展以来历 年改造的基本情况档案资料要完善齐备,做到村村有台账,户户 有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做到专人负责、规范齐整,提前谋划, 健全完善“十四五”期间工作台账,认真做好国家考核评估迎检迎 考工作。加强农户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将六类对象动态监测 信息、改造农户信息和乡村建设工匠等信息更新录入全国农村危 房改造信息系统;严格落实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的 工作程序,对每一环节进行公示,并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档案资料管理 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档案资料;各乡镇(街道)要同步做 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绩效评价、乡村建设评价等相关 工作台账管理。
三、工作流程
(一)实施范围和补助对象。1. 实施范围:农危改补助资金 主要用于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7 度及以上 抗震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及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村困难群 众基本住房安全保障。2. 补助对象: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 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严重困难家庭(因病因残因灾因 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 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其他脱贫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 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 户以及已实施过农村危房改造但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又变成危房且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以下方面支出:不 以保障基本住房安全为目的的支出,包括单纯提升住房品质、改 善居住环境方面等的支出;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以外农户的住 房安全保障支出; 已纳入其他渠道恢复重建补助资金支持范围; 农村危房改造管理工作经费;其他不符合规定的支出。
(二)申报流程和工作职责。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印发 2025 年云南省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工作实施方 案的通知》(云建村〔2025〕55 号)和《云南省脱贫攻坚 4 类重 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口袋书”》要求,严格落实农村危房改造申 报流程:“户申请、村评议、乡审核、县审批”。具体申报流程和 工作职责如下:
1. 农户申请。坚持农户自愿申请,村(居)民小组要做好农 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宣传工作,通过由农户自愿向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指导农户提供家庭成员户口簿、社保卡、户主身份证等相关信息材料复印件,农户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 村(居)委会评议。村(居)委会自接到农户申请后,首 先须对农户提供申请材料真实性和农户准入条件进行审核,其次 村(居)委会须召开本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 对提交申请危房改造的农户进行民主评议,会议要分析研究申请 对象是否符合国家和云南省规定的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准入条 件,符合条件且评议通过的农户应在本村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得低于 5 天,公示无异议后,最后由村(居)委会负责 在“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农户相关信息,录入完成后再次 核实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无误后申报属地乡 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进行审核审查,同时要全过程掌 握改造户在项目实施周期内是否新增不符合准入条件,对不符合 的应及时向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报告,并及时退回 材料和妥善向退出农户进行解释。
3. 乡镇(街道)审核。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自 接到辖区村委会上报的农户危房改造申请材料后,应及时组织人 员逐户对申请农村危房改造的农户进行政策准入条件和危房改造 准入条件的详细审核审查,对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农户,要及时退 回材料并说明原因;对符合准入条件的,乡镇(街道)应进行政 务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得低于 7 天,公示无异议后乡镇(街道) 向县级主管部门上报前,应再次对“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所填 报的农户材料和准入条件等信息进行核实,确保申报的农户危房 改造相关材料真实有效和完整无误。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 和符合准入条件的农户房屋应做到应改尽改,对不符合准入条件 的不予纳入政策支持范围。经上级最终审批确定本年度改造指标 任务后,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农户开工或统一组织施工队 伍开展项目改造建设,监督跟踪好农村危房改造项目施工全过程 安全质量,指导好农户或施工队规范改造;危房改造和抗震加固 项目实施完工,各乡镇(街道)要及时组织现场核查是否存在房屋改造不达标、房屋主体构件缺失、房屋建设新增隐患等情况, 存在的隐患问题或不达标情况要及时进行监督整改,直至整改达 标或隐患消除。完成改造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要及时归档台账 资料。
4.县级主管部门审批。住建部门要及时对各乡镇(街道)在“农 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内填报的农户申报材料完整性和改造准入 条件进行系统核实,核实无误后,提交上级住建部门审核,上级 审核通过后,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尽快启动项目改造实施工作。住 建部门要指导好各乡镇(街道)落实农户与改造方签订危房改造 施工合同或改造协议书,确保质量安全双保障;财政部门要严格 落实资金使用监管,达到资金兑付条件的,要及时通过惠民惠农 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将补助资金兑付至农户社保卡。
(三)指标任务和补助标准。1. 改造任务:2025 年度省级 下达项目指标任务共 173 户,其中:农村危房改造 141 户,农房 抗震改造 32 户。2. 资金补助标准:省级共下达腾冲市项目中央 补助资金460.05 万元,本年度资金补助标准与往年相比有所调整, 2025 年腾冲市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资金补助标准主要 根据云南省和保山市两级住建部门反馈的2025 年度指标任务数 量和资金额度测算(农村危房改造户均2.65 万元、农房抗震改造 户均 2.7 万元)的标准分配下达资金任务指标,共下达我市补助 资金 473.3 万元,作为本年度改造项目的资金补助标准和依据。
(四)改造时限和改造方式。1.改造时限:以省级要求为准。2.改造方式:结合危房鉴定结果,采取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的改 造方式,实施危房改造要因地制宜,遵循农户自建或委托乡村建 筑工匠(镇/村施工队伍)等改造建设方式为主,指导施工队伍与 农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提高危房改造全过程质量安全水平,推 行科学合理、合法合规就地取材,降低农户改造成本,引导农户 在建设住房和改造危房时量力而行,避免因盲目建设加重农户经 济生活负担。
四、其他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住 建、财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实施方案和监督指 导职责,切实把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作为巩固拓展脱贫 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强组织领导, 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改造任务落 实落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加强统筹协调,汇聚部门合力。住建局要强化部门协 同配合,与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建立危房纳入改造信息共享机 制;各乡镇(街道)要将排查的农村危房情况及时报送农业农村、 民政、住建等部门进行比对,“以房找人”,将农业农村、民政部 门推送的“六类对象”名单与住房城乡建设排查危房结合起来“以 人找房”,精准对象,确保不漏一户;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与自 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联动,建立常态化农房安全、风貌管控协 调机制,将危房不住人、农房安全产权人、使用人责任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作为乡村治理重要内容落实。
(三)严格监督管理,推动任务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强 化全过程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落实好建设过程“四到场”和竣工 验收中农房质量安全等重点环节;住建部门要紧盯农村危房改造 和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储备、农房设计,通过制作宣传图册、微视 频等方式,广泛宣传农房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举措,不 断增强施工人员和村民建房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2025年腾冲市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 乡镇(街道)指标任务分解表
乡镇(街道) | 总指标数 (户) | 危房改造 (户) | 抗震改造 (户) |
腾越街道 | 12 | 10 | 2 |
固东镇 | 12 | 8 | 4 |
滇滩镇 | 22 | 22 | 0 |
猴桥镇 | 5 | 5 | 0 |
界头镇 | 2 | 1 | 1 |
曲石镇 | 29 | 24 | 5 |
中和镇 | 4 | 4 | 0 |
芒棒镇 | 3 | 1 | 2 |
荷花镇 | 2 | 2 | 0 |
马站乡 | 2 | 2 | 0 |
北海镇 | 9 | 5 | 4 |
清水镇 | 1 | 1 | 0 |
五合乡 | 1 | 1 | 0 |
新华乡 | 21 | 18 | 3 |
蒲川乡 | 4 | 1 | 3 |
团田乡 | 42 | 34 | 8 |
西源街道 | 2 | 2 | 0 |
合计 | 173 | 141 |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