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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三项措施推行食品经营许可改革

发布日期:2019-04-22 浏览: 作者:杨金佑 来源:市场监管局 打印正文

为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简化许可流程、缩短许可时限,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腾冲市市场监管局制定了“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食品经营许可改革。

一是推行“告知承诺制”。对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限仅于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申请变更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申请延续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书面承诺申请材料与实际一致的,可以当场做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

二是优化许可事项。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在就餐场所销售饮料等预包装食品的,不需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经营项目。

三是缩短许可时限。许可部门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时限缩短至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6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此次食品经营许可改革是贯彻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对食品经营许可向“宽准入重监管”的重要探索,对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者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是否相符、食品经营条件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等情况,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以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