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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消费者协会一季度受理处理消费投诉性质分析

发布日期:2019-04-23 浏览: 作者:李杰 来源:市场监管局 打印正文

根据投诉性质分析,其他31件,占59.62%;质量9件,占17.31%;价格8件,占15.38%;安全3件,占5.77%;虚假宣传1件,占1.92%;计量0件,占0.00%;假冒0件,占0.00%;合同0件,占0.00%;人格尊严0件,占0.00%;售后服务0件,占0.00%;其中,其他、质量、价格、安全、虚假宣传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首饰及文体用品类、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类、食品类、家用电子电器类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其中,生活、社会服务类、文化、娱乐、体育服务、旅游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邮政业服务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