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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2024年医保政策早知道

发布日期:2023-11-28 浏览: 作者: 来源:医保局 打印正文

问:2024年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有哪些变化?

答:

1.取消普通门诊每月累计支付限额70元的规定,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400元。

2.普通门诊政策范围内费用,县域内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50%,县域内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为25%

问:2024年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政策有哪些变化?

答:

1.一个自然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累计调整为10000元。

2.大病保险调整为4段保障,普通参保人员自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含意外伤害住院、重大疾病住院、特殊疾病门诊患者自付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累计超过10000元的,进入大病保险分段报销:10000元以上至 30000元(含30000 元)的,大病保险报销60%;30000元以上至50000元(含50000元),大病保险报销65%;50000元以上至80000元(含80000元)的,大病保险报销70%;80000元以上的,大病保险报销 80%。

城乡居民门诊待遇和大病保险调整政策自20241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