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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普法】法院庭审:一名男子从境外走私黄牛被判刑!

发布日期:2023-11-29 浏览: 作者: 来源:法院 打印正文

腾冲市地处云南边境,西与缅甸毗连,距缅甸密支那仅200公里,国境线长148公里,跨境违法犯罪时有发生。近年来,腾冲市持续加大对偷渡、走私等跨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边境管控越来越严格,但仍有部分人为了既得利益铤而走险。

近日,腾冲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杨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23424日,被告人杨某为获取利益,受他人电话安排,驾驶货车从腾冲市猴桥镇运输8头从缅甸非法入境的活体黄牛至中和镇,并于当日被公安民警当场抓获。经查明,杨某运输的8头缅甸走私活体黄牛共计净重2200公斤,价值人民币66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运输从缅甸走私入境的活体黄牛,价值人民币66000元,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法庭根据杨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涉案扣押的手机1部、货车1辆,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扣押的黄牛拍卖款由扣押机关上缴国库。

大多数走私货物无国家检验检疫准入证书,安全性不明、来源不明,犯罪分子冒险走私货物到中国境内,不但会给国家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带来风险,而且扰乱国内正常市场秩序,给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带来巨大的隐患。在下一步工作中,腾冲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以“零容忍”高压态势打击走私犯罪,全力助推边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边疆稳固,边境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