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当前位置: 首 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法端琐事】直播间购买翡翠饰品后反悔,要求退款行不行?

发布日期:2024-11-08 浏览: 作者:李维强 来源:腾冲市人民法院 打印正文

近年来,网络直播购物盛行,很多人都有直播购物的经历。在网购达人们看来,直播间里的商品不仅种类繁多、价格实惠,而且送货、退货都很人性化,是很方便的购物方式。那么,如果在直播间买了翡翠饰品后不喜欢,可以要求店家退款吗?

202310月,原告靳某登录某直播平台,进入被告的翡翠饰品直播店铺,并看中了两款翡翠饰品。在添加客服人员并询问价格后,客服人员向靳某发送了两款饰品的照片,并提示其“封包后就需要付全款,5分钟未付并且未沟通的情况下则认为放弃购买,商品会给下一位需要的人,一旦成交,不退不换。”靳某确定购买该两款翡翠饰品,并向指定账户转账11530元。之后,靳某向客服人员发送了一张手持珠宝的图片,要求客服人员据此展示自己所购买的两款翡翠饰品,客服人员依照其要求,发送了时长7秒的视频进行展示,并在随后再次发送了饰品照片。次日,靳某认为其所购买的翡翠饰品自然光展示图片与直播间展示图片颜色差距太大,向客服人员要求退款,被客服人员拒绝,靳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通过网络平台购买商品时,展示商品因展示、观察角度不同,与商品本身必然存在一定的差异。特别当涉案商品为天然翡翠制品时,因目前我国对天然翡翠的品质等级没有统一的执行标准,天然翡翠制品也非实行市场指导定价的商品。如果未进行实物查看,仅仅通过网络平台直播方式查看,因翡翠制品自身固有的特性,展示时因拍摄角度、距离、周围照射的光线不同与实际的商品差异可能更为明显,从而导致网络交易风险远远高于线下交易。故而,基于普通公众的社会认知和消费习惯,网络平台购物时只要销售者在平台销售时进行了明确的风险提示,展示时展示的图片、视频并非经过艺术加工、美化时,视为购买方清楚差异的存在,且认可差异在合理限度内,其意愿自甘相应的风险。

本案中,原告靳某确定购买翡翠饰品前,销售方在平台对销售商品进行了图片、视频等直播展示,并对原告进行了明确的风险提示。原告在正式付款购买前还向客服人员询问要求“确定一下种水”,可见,原告对购买天然翡翠的风险是明知的,其在销售方提示后仍支付货款,下单购买涉案翡翠,视为充分了解了相应交易风险并愿意予以承担,故双方合同建立、履行过程中不存在误导、欺诈购买等法定可以撤销合同的事由。且原告主要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及直播间截图,相关图片资料无法与原物核对,其提出的撤销案涉交易、由被告退还货款的诉讼请求无证据印证,与双方约定不符,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靳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