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下达58.98万元补助腾冲市民族完全中学寄宿生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科学发展的决定》(云发〔2009〕13)精神,进一步加快少数民族人才培养步伐,近日,云南省财政按每生每年300元的标准,划拨经费58.98万元,下达资金包括2016年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的补助资金,专项用于补助腾冲市民族完全中学省定民族高中学校寄宿生,补助惠及普通高中寄宿生1966人。
同时,要求将补助资金纳入特设专户管理,加大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截留、挤占、挪用。
- 上一篇:腾冲市签订“互联网+精准扶贫”行动合作协议
- 下一篇: 发改局办理消费者价格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