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统计局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腾冲市统计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临时聘用人员1名,主要从事统计调查业务辅助性工作。
三、聘用对象范围
(一)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经济学及相关专业的优先考虑);
(二)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优先考虑。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
1. 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 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4. 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 被征地农民。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社会记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二)形象端正、身体健康,工作认真负责、勤勉踏实、吃苦耐劳、热心工作。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素养,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处理协调能力、学习能力及团队协作意识。
(四)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和设备。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4日至4月17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腾冲市统计局(腾冲市人民政府9楼统计局办公室)。
3.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公益岗条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二)聘用
根据报名情况,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后,确定为聘用人选,按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等聘用手续。
六、工资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试用期1个月,待遇1800元/月。试用合格后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合同一年一签,工资待遇21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享受符合规定的其他待遇。
七、聘用管理
(一)由统计局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业务培训指导、考勤考核等管理使用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岗位的安排,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报到,逾期不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八、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由腾冲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电话:胡蕊,18787570124(工作电话)、0875—5183809。
腾冲市统计局
2026年4月13日